第一百六十六章 骚甜之气_煞天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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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六十六章 骚甜之气

  我们走得很慢,因为路上有许多山魈和妖尸的残肢断体。

  先前我只顾尽情屠戮,并没有逼出煞气吞噬这些尸体,此时见如此多的尸体难免有些想法。

  但想到身后的潘家姐弟后,我又有些犹豫:

  吞噬尸体这手段,怎么说都不是什么正大光明的道门行径......万一再吓着他们,引起误会就不好了!

  算了,等一会儿有机会再说吧。

  潘麻子和潘妮儿说笑了几句后便爬上了大宝的肩膀,悠闲至极地坐在它身上,像极了坐在牛背上的牧童。

  大约走了一根烟时间,我们才到地方。

  我循着记忆摸到山壁之前,只见山壁脚下已经垒了一层山魈的尸体,应该是刚才小鱼儿发威杀掉的。

  我让潘家姐弟一起翻找,心中有些担心:

  这么多尸体......会不会把潘爷爷和老领主给压坏了

  潘麻子从大宝身上跳下,他却并不亲自动手,只是朝大宝额上贴了张符,指挥着大宝搬运起尸体来!

  这小子倒机灵,连搬砖的活儿都懒得干

  潘妮儿却是比他懂事,她听我说潘爷爷他们被压在了尸体之下,顿时心急如焚,手脚并用地就上前翻找。

  还是养女儿好哇!

  我暗暗想道,女孩到底心细心善,知道心疼长辈!我以后也要生个女儿

  一边思忖胡想,我一边抓起一具具山魈尸体随手朝远处扔去。

  山魈爷爷虽然体格大,但好在它们腿短臂长,身躯倒不是特别,一具山魈爷爷的重量约在百来斤左右,我一手一只倒也不是很费劲!

  潘麻子见我扔着山魈的尸体显得很轻松,他好奇地抓住一只一提,立时佩服道:

  “陈师兄,你好大的力气哇!这些尸体一只怕有一百来斤吧,你一只手就将它拎起扔掉,真是项羽在世秦琼重生!”

  我炫耀般地将一具尸体扔上半空,心中暗思:

  自从大漠回来后,自己的肉身力量好像是增强了!以前的我,虽然也能拎上百斤重量,但绝对没有如此轻松!

  应该是煞丹劫降下的天雷,将我的身体淬炼强化的缘故!

  “哎哟!”

  这时,正翻着尸体的潘妮儿突然惊叫出声。

  我下意识地朝她奔去,速度几乎堪比射出的箭矢!

  只见一堆尸体旁,潘妮儿正捂嘴盯着两具尸体细看!

  我走近一看,原来是罗九和黑皮的尸体,两人一左一右躺在地上,背部生翅的地方各有一道伤口,应该是之前煞刀斩出来的。

  我再偏头一看,只见两人的脑袋怪异地扭曲着,额头几乎碰到了肩膀,显然脖颈被折断了!

  这两人被我斩断了背后双翼,当时便栽倒在地人事不省,想不到就此死了,唉!

  我将刚才一巫蛊真君斗法的情景简单对潘妮儿说了,潘妮儿与他们同为苗族,背不住可能还沾亲带故,还是先解释下为妙!

  而潘妮儿听了却是没怎么在意,只是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盯着他们的尸体,眼中满是不可思议!

  好一会儿后,她才指着罗九和黑皮的背部问道:

  “他们......他们怎么会长出翅膀?”

  我又将巫蛊真君念咒时的情形说了出来,表示他俩体内肯定被巫蛊真君事前下了蛊,这才会变成“人形蝗虫”!

  潘妮儿听完马上道:

  “不对!这不可能是蛊术,蛊术以毒咒为主,操控为辅!在很多情况下甚至会抛弃如同鸡肋的操控之术!”

  乍听到这个观点,我有些不太理解:

  种蛊后操控别人战斗,这不正是借刀杀人坐享其成的好机会么,怎么这小妮子会说蛊术是以毒咒为主呢?

  潘妮儿看着尸体,耐心地向我解释道:

  “无论是巫术还是蛊术,施术之人必须有媒介!这媒介便是蛊虫或本命蛊!而无论蛊虫或本命蛊,它们的目的只有一个——那就是尽快地杀死宿主!”

  “因为蛊虫一旦在宿主体内呆久了,难免会沾上对方的血气魂气,再次召回使用时会威力大降!而操控类的蛊虫也是一样,这类蛊虫以迷惑人心智为主,难以做到长时间控制别人的身体和心神!”

  潘妮儿飞快地说道。

  原来是这样,真是行家看门道外行看热闹啊!

  “最近有很多外人来我们腊尔山,他们有拍电电影电视的,有想将我们苗疆蛊术拍成片子或改成表演性质的节目......”

  这时,潘妮儿又说了。

  “在他们眼中,蛊术的神秘之处很大部分都在于——迷惑两字!可对我们修习巫蛊之术的人来说,蛊术自被创立以来,始终只有一个目的——隐秘地,不着痕迹地杀死仇人!”

  我听了直点头,对潘妮儿后面说的话赞同无比:

  就像湘西赶尸一样,现在一些景区为了制造噱头爆点,以表演的形式展示赶尸,实在是徒有其表而又让人误会!

  赶尸在本质上来说,其实更像是一份对亲人的执念,并不是为了炫耀某种神秘莫测的术法。

  世人往往只对赶尸本身有兴趣,是因为他们不了解赶尸的原理,所以便对一些探秘节目或是解秘节目沉迷不休。

  无论是竹竿挑尸,还是圆木滚尸,这都只是所谓专家的一厢情愿而已。

  真正的赶尸其实没那么神秘,只是在手段上有些复杂罢了。除了在前文交代过的一些基本步骤以外,其实真正能催动尸体自己移动,或被道士们赶着走的原因,就是——执念!

  没有归乡执念的尸,是无法赶动的!

  人,是一种奇妙无比的生物!

  人能自我认知,亦能认知万物,意识如电、心神似潮,就算死亡后,在一定的时间段内都会残存意志与心神执念。

  说起来玄妙无比,但其实与科学并无相悖之处:

  有科学家解释,人的意识或者说灵魂,就是脑神经中的一种脉冲电流。

  而在人死亡后的短时间内,这种电流并不会马上消失,而是会像俗称“鬼魂”一样游荡在肉身或家的附近。

  如果在这时候,家属请了赶尸匠或道士,后者便会作法将其完整的魂魄超渡入地府,遵守三界本归本,源回源的天地轶序。

  而如果亡者并不是死在家乡,或者说家属想让其魂归故里,那么赶尸匠便会出手,在超渡的同时留下亡者的一缕残魂执念,也就是道门所称的——神念!

  然后再将这缕执着归乡的神念封在亡者体内,配以道门召魂唤魂术,以三清魂铃或情思之物为引,将亡者肉身带回故土!

  所以,赶尸的魅力在于一个“赶”字,而不仅仅只是惹人眼球的“尸”字!

  而可惜的却是,现今的人们只对能让其产生短暂快感的事物有兴趣,在自以为了解巫蛊或赶尸便充作谈资,在几次酒醉吹嘘或显摆炫耀后就失去了兴趣。

  走马观花、浮躁无聊、探奇猎艳,在现代社会的碎片化信息轰炸下,在无数的感官刺激下——人的执,人的念已在渐渐消失、萎靡

  闲淡少扯,书归正传!

  在听了潘妮儿的解释后,我便问道:

  “既然你说不是蛊,那他们体内是什么?”

  潘妮儿听了手一翻,一只木盒便被她托在掌中——却是她的本命蛊!

  只见她打开木盒,将里面的巨大蜘蛛拈在指间,然后将它朝罗九和黑皮的尸体一扔!

  这蜘蛛极为敏捷地在尸体上蹦了几下,然后长毛细爪一阵抖动,像是在感知什么似的,下一刻便飞快地蹦到尸体背部的伤口处,口器一张便咬了下去!

  我凑近了蹲身细看,发现尸体背部的伤口中,有一截极为细小的断骨,和之前我斩断的翼翅有些相似。

  而蜘蛛咬下的位置,就在那截断骨之上!

  “它是一只神经毒素的蜘蛛,学名叫什么我不知道!在苗疆,我们叫它——天蛛!”

  潘妮儿指着蜘蛛给我解释道。

  “它有个特殊的本领:任何毒物蛊虫它都可以吞吃,而且还能大致分辨出是什么蛊什么毒!”

  看潘妮儿一脸的自豪,想必这“天蛛”一定是稀罕宝物了。

  那蜘蛛咬住断骨吸住,随后便见断骨深处闪过一抹黑气,渐渐地被蜘蛛给吸了过来!

  随着黑气源源不断地被吸出,两人的尸体忽然萎缩起来,不一会儿便瘦了一圈儿!

  直到那股黑气便吸食一尽,再也吸不出任何东西后,肚腹已涨得奇大的天蛛这才恋恋不舍地轻开口器,再度蹦回潘妮儿的掌中!

  潘妮儿像逗宠物似的,将小脸凑近天蛛亲呢了会儿,又伸手安抚似地摸摸了它,最后才将它放回木盒。

  看着潘妮儿那张精致漂亮,几乎可媲美当代明星的小脸靠近一只长毛的巨大蜘蛛,我不禁心生寒意:怎么我遇到的除了吕甜和叶千淼以外,其余的都如此之怪呢?

  蜘蛛,而且是长着长毛的巨大蜘蛛

  这渗人的玩意儿居然会和如此水灵出尘,令人一见难忘的苗族姑娘扯在一块儿......实在让人接受不了!

  “小天要消化后才能分辨出来,要等会儿了!”

  潘妮儿收好木盒后对我道,随后便又翻起了尸体。

  得,继续搬砖吧。

  我走向另一个方向正想下手,就听潘麻子喊道:

  “找到了我找到了!......咦,爷爷的裤子怎么湿了?”

  我和潘妮儿赶紧跑过去,发现大宝正从几具尸体下拖出了潘爷爷。

  潘妮儿见了急忙跃到潘爷爷身旁,玉手随即搭在他脖间停了会儿,几秒后她神色一轻,表示人没事!

  我松了口气,刚才只顾着杀妖尸的山魈了,把潘爷爷和老领主击昏又压在几具尸体下,生怕给压坏喽。

  没事就好!

  这时,潘妮儿的话又让我心脏一紧,她奇道:

  “裤子......还真湿了!怎么弄的,是血么?”

  潘麻子麻利地把潘爷爷身体放平,随手在他腿间摸了一把,凑近鼻间轻闻后疑惑道:

  “不像血啊没什么血腥气......倒是有些,骚甜之气......”

  两秒后,他忽然音调提高了八倍:

  “X他个舅子滴!这是......尿!!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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